许是脑子不大,不会想太多。
一辈子只有这一项工作的老鼠,干起来反而比人更精准,从无差错。
「还是你们好,吃饱睡,睡饱吃,每天喂喂蛊虫,不用自己操心。」孟熠揪住一只老鼠尾巴,
把它拎起来。
老鼠张开四肢,有点发憎,没等完全清醒过来,又感觉被放下,拱了一拱,找个舒服位置团成个球,继续睡。
「听闻大顺梁渠手下也养有一群水兽,会开船,会做饭,会给布影配乐,还有做木工的,比人更聪明。
我看,他像南疆人胜过像大顺,不如让土司派人去平阳,查查他的来路,说不定追溯三代,是我南疆人。」
近卫干笑两声,觉得这个笑话有点冷。
真有南疆血脉,说出来也不可能让人家打道回府啊,半点情分没有。
再派一个圣女下情蛊说不定有几分希望。
「骨煞呢?说有事情回家,三天了,今天回来没?」
「还没。」
「奇怪—」孟熠垂下眉眼。
「口令!」
「泥田斗狗。」
帘帐掀开。
「启禀将军,百足大现有请!」
「大?」孟熠收敛思绪,「带我去。」
「是!」
「孟熠拜见大现,不知大现寻孟熠何事,可是土司有军令?」
庭院深深,芭蕉错落,原是钦州某大户的宅邸,钦州沦陷,自归南疆所有。
「并非军令,孟将军看看这个。」百足侧对孟熠,树下招手,手指面前天青瓷盆。
孟熠上前半步。
瓷盆里仅有一汪清水,别无他物。
仔细看,水面甚至泛着几分油光。
普通人或许不以为意,身为前线大将军,孟熠诸多蛊虫了如指掌,哪怕不了解,仅凭大言语也该知道这是什么。
不可见、不可摸、不可察的。
采血分段而为,收集回来,便是落在清水之中。
采血针对的是宗师,而大顺那么多宗师里,有且仅有一人值得百足大亲自出手,且唤他前来。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