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总沉吟了片刻,说道:“这个项目,我可以卖给你,但你出的价太低了,1。5亿太少了,因为我们公司是亏的,上面会通不过。”
柳万锋点了一下头说:“黄总的说法,我理解,是这样吧,我出两个亿,你们当时买这个地时只花了三千万,现在这个地价也只值五千万,我整整亏了1。5亿,我也是想花钱买平安,你们卖的话也能小赚一二千万,对上面说得过去。”
黄总松了一口气:“这个价格可以接受。但是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南大城项目如何了结,我们还需再付多少钱给一公司。”
南大城项目报业主的工程量是两个亿,实际完成量只有1。5亿,柳万锋十分爽快地说:“你们只需付1。5亿就行。”
这时又一个问题来了。
这个项目不是朱天政的私营项目吗?
为什么柳万锋可以做主?
这就是联营项目所带来的一个毛病。
所谓联营,就是挂靠。
就是这个项目还是太平洋建工局一公司跟跟业主签合同,业主只认一公司,钱也是打给一公司。
也就是说这个项目名义上还是一公司的项目。
但实际经营的却是联营方。
当然联营方会跟公司签一个联营合**议,规定双方的责任、权力和义务。
朱天政是一公司法人代表,这个项目也是他自己私下承接的,等于是自己跟自己签协议,他认为是多此一举,所以没签。
再说,他也不敢签,找别人代签,他又放心。
他以为他这个总经理的位置是坚如磐石的万年江山,谁知道,翻盘了,被柳万锋夺取了。
柳万锋成了法人代表,他当然有资格做主。
如果朱天政跳起来,只能跟一公司跳,跟业主没关系。
当然,黄总还有一个担心。
他说道:“你也有一个上级,建工局会不会同意?”
柳万锋立即说道:“这个你放心。现在建工局是谭超雄局长当家,他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。再说吧,这个价格也是实际完成的工作量,并没有少付,即使打官司也讲得通。”
接着他苦笑了两声:“其实,最大的冤大头还是我,莫名其妙亏了一个多亿。我还不是想花钱买平安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