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别是像职场老油条欺负新人跑腿买咖啡什么的更不存在,外卖又不是死的。
林若淮无所事事,吃着小姐姐派的水晶糖,就在这时,门口突然走进来个风尘仆仆的……程序员?
红绿格子衫,皱巴巴的牛仔裤,白色板鞋,黑框眼镜,板砖一样的斜挎包,戴着块黑色手表。
刻板印象给你写得明明白白。
那个人正在跟组长谈话,说完后,径直坐在林若淮隔壁的工位,憨厚的对他一笑:“我是新调过来的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方嘉遇一笑:“我是从西城分公司调过来的,今天在这里第一天上班。”
林若淮吃糖的动作停住了:“西城?”
方嘉遇扭过头,用方言说了一句:“你也是西城人?!”
林若淮嚯的一下站起身,被这个信息砸得手脚麻痹,头发发热,同样用方言说:“我是啊,我就那出生的,还在那读书,一中。”
“我也是一中的,搞不好我们是同学咧。”
林若淮激动的跟他握手,妈呀,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。
不对,这个世界怎么也有西城。
林若淮上网查地图,发现这个世界跟穿书前的基本无异,只是他老家西城,到了这里却变成新一线城市,物价房价蹭蹭上涨,还成为了什么有名的旅游网红文化城市。
这种感觉很奇妙,他这个异世的灵魂竟然在这里有了一角栖息之地。
从此身体跟灵魂都完全埋在这片广袤的土地里,真真正正的属于这里,也预示着他再也回不去了。
林若淮把手机从桌面拖过来,发出丁零当啷的动静,他手机壳外面还有一条吊坠,链身是水晶,缀着一颗小钻石,亮晶晶的。
是沈亓买的。
他有时候的审美很奇怪,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装饰在林若淮身上,从头到尾。
不回去也挺好的,反正没亲人了。
在这里待个几个月,自由与远方,都是他的了!
林若淮越想,越觉得未来一片光明,尽管脚下土地松软,走得不踏实,那也是他应得的。
三点多,下午茶时间,林若淮捏了块蛋糕去休息室的角落坐着,沈亓打过来电话。
“刚才给你发的照片,看到没。”
林若淮额角抽搐:“看到了……”
随后压低声线:“你发我内裤照片给我干什么。”
“告诉你干了。”
“…………”
林若淮脑子却灵机一动:“你不会是想我了吧。”
那边有笔摔落桌面的声音,不大不小,沉默了片刻后,沈亓抿唇说:“没有。”
下一秒,又问:“下班了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