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说正常男人,正常女人喜欢的人亲她一口,也能高兴好半天吧。
“然后,他在机械厂跟一位同事走的很近,男同事,俩人形影不离,午睡啥的都睡一起,有时候晚上也会到对方家里睡。”
苏向薇,“还真让书音说对了?这人喜欢男的?”
萨仁,“这个不能确定,确定的是刘志强确实跟他一位同事走的很近,让我哥给你观察一个星期的。”
“下周就知道结果了。”
李今越,“无所谓,我下周要跟他分了。”不为别的,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亲他,他居然不喜欢,还嫌弃。
他什么东西啊,还嫌弃她!
他爹的,他娘的,李今越越想越气。
这种人即使喜欢女人,她也不想跟他谈了。
第108章我想去见见她
分手这个事是气话,也是真话。
以前没发现,听好姐妹们说了才知道,当然他俩刚谈上,才两个星期,可能感情没发展到那种浓烈的程度。
但是,他不应该不让她亲他呀,谁家对象这样啊!
晚上回到宿舍,李今越把刘志强送的鞋仔细擦拭干净,打算下周日还给他,不谈了。
书音说的对,谈对象就要开心快乐心情愉悦,如果对方让她不舒服不开心,那就分手。
这都没结婚,结婚还得了。
所以,分手吧。
无论刘志强喜欢男人女人都分手。
或者。。。李今越想到自己之前听到的故事,一男一女谈恋爱,父母不同意,男的就气的随便找一个女人结婚了。
然后她就是刘志强随便找的那个女人。
又或者,刘志强真如书音所说的喜欢男人,然后这个事情不能对外说,所以找了挡箭牌——也就是她,准备结婚了。
无论是哪一种,她都很无辜,凭什么!
李今越想越想越气,气的恨不得马上去撕了刘志强。
周一到周日,有六天时间。
这六天时间李今越反反复复盘点他们两次约会,如果她的好姐妹们不提醒,加上她不亲那一口,真发现不了什么。
周六这天晚上。